全國碳市場統一采用基準法。目前,天津和深圳三個碳市場電力行業采用的是“歷史強度法”,廣東部分電力行業、北京、上海和福建的電力行業采用的“標桿法”。而縱觀四年來湖北省電力行業的配額雖然有50%的配額采用的是“歷史排放量”來確定,但是另一半使用“標桿法”確定配額的方法是越來越嚴厲,逐漸由“歷史法”過渡到“歷史強度法”,之后是“標桿法”,而且對比其他試點,湖北省對部分電力企業確定配額的方法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“標桿法”,即以行業先進值作為標桿,而且先進值設置標準不斷提高,從中位數提高到“30%”、再提高到現役機組的最先進值,再到規劃文件中的先進值(或某一時間段的預期值)。
此外,針對電力行業,各碳試點的基準并不統一,存在不同地區使用不同基準的情況,不僅基準值不同,而且所采用基準值的定義也不同,如全國碳市場是采用供電排放強度,廣東試點市場則采用發電排放強度,因而沒有可比性,也無法充分發揮基準線法對于行業內碳排放公平性的優勢。